【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 民國98 年修訂特殊教育法,將第三條第第一項第七款「嚴重情緒障」類改為「情緒行為障礙」類 ,如此能周延地納入下列哪一種特殊需求兒童?
(A)胎兒酒精症候群兒童
(B)亞斯伯格症兒童
(C)肯納氏症兒童
(D)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候群兒童。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徐仲賢 高三下 (2012/05/07)

不解....

 

這是95版 第九條 本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七款所稱嚴重情緒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反應顯著異常,嚴重影響生活適應者;其障礙並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情緒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
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這是98版 第十四條 本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七款所稱之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反應顯著異常,嚴重影響學校適應者:其障礙非智能、感官因素直接造成的結果,也非因環境壓力所致之暫時性反應。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明明兩邊都有注意力缺陷過動症阿 怎說是新納入呢??


2F
有實學必高中 大四下 (2012/06/02)
+1
3F
Chen-Pei Chen 高一下 (2014/02/14)
他沒有說是新納入喔!
題目是寫「周延納入」,因為舊法是嚴重情緒障礙,會讓人覺得情障學生的情況都很「嚴重」,可能會攻擊他人之類的,易造成誤會,尤其是ADHD的學生,有些可能只是注意力不集中而已,並沒有這麼「嚴重」,所以在新法才會將名稱改掉,改為情緒行為障礙,才不會造成誤解。

以上是個人淺見~~

5. 民國98 年修訂特殊教育法,將第三條第第一項第七款「嚴重情緒障」類改為「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