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 甲公司有建地一筆,橫跨乙、丙兩直轄市,欲在其上興建房屋。甲公司申請建築執照,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A)乙市政府有受理建築執照申請之管轄權
(B)丙市政府有受理建築執照申請之管轄權
(C)乙、丙市政府認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D)應依建地坐落在乙、丙市內面積多寡,決定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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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 大二下 (2020/12/13)
第 13 條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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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臭小子 高一上 (2021/08/01)

答案怎麼是D????

不是C嗎???

4F
Hsin Ying 高三下 (2021/08/04)

(A)乙市政府有受理建築執照申請之管轄權

(B)丙市政府有受理建築執照申請之管轄權

(C)乙、丙市政府認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D)應依建地坐落在乙、丙市內面積多寡,決定管轄權

(A)(B)題目沒有說誰受理在先,所以乙丙市目前均有管轄權參考行政程序法§13: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

   (C)參考行政程序法§13: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利用刪去法,故(D)是錯的

5F
吳林甫 國一上 (2021/10/05)

補充一下行政程序法第13條和第14條的差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55

遇到類似題目時先判斷適用

第13條(均有管轄/管轄權無爭議>>>先後>>不能分先後,就協議>>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必要,就找共同上級指定管轄>>沒有共同上級,就各自上級協議之)

還是

第14條(管轄權有爭議>>>共同上級決定>>沒有共同上級,就各該上級協議之)。


第 11 條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變更管轄權之規定,而相關行政法規所定管轄機關尚未一併修正時,原管轄機關得會同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公告或逕由其共同上級機關公告變更管轄之事項。
行政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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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甲公司有建地一筆,橫跨乙、丙兩直轄市,欲在其上興建房屋。甲公司申請建築執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