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下列何者不屬於刑法第 131 條圖利罪之構成要件?
(A)明知違背法令
(B)利用公務員身分
(C)要求或期約特定利益
(D)因而獲得利益
統計: A(610), B(943), C(3329), D(944), E(0) #842349
詳解 (共 9 筆)
1. 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
2.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3.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公務員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C.是賄賂罪構成要件。
50.下列何者不屬於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之構成要件? (A)明知違背自治條例 (B)利用法定職權 (C)要求或期約特定利益 (D)因而獲得利益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3年 -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五等#15673
答案:C
不屬於刑法第 131 條圖利罪之構成要件?
(A)明知違背法令
(B)利用公務員身分
(C)要求或期約特定利益 <<<這是賄賂罪法條第 121 條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D)因而獲得利益
比較法條 圖利罪 與 賄賂罪 是不同的
刑法 第 131 條 :
公務員(B)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A),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D),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回3F對於(C)之舉例
警察看到你闖紅燈攔下來後
應該開闖紅燈罰單但卻只開未戴安全帽罰單
這樣警察就可能構成圖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