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有關國家賠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國家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B)請求國家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 
(C)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人民應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D)國家賠償請求權,自人民知有損害時起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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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 B(6962), C(281), D(314), E(0) #971697

詳解 (共 10 筆)

#1197387
(A)金錢賠償為原則,恢復原狀為例外!
(C)普通法院
   (D)知~2年,不知道~~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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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499

筆記

國家賠償法 第8條: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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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717

就我所知@@

我國在國賠上目前採取雙軌制,普通法院及行政法院都有審判權,
行政訴訟法第7條:提起行政訴訟,得於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
國賠法第12條:損害賠償之訴,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本題應該根據國賠法11條第一項: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
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 行起訴。個人淺見C選項應該是錯在,普通法院及行政法院都可以,所以應該是如有謬誤,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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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036

關於國家賠償事件之審判權劃分,我國係採行政法院與普通法院雙軌制。

即人民請求國家賠償時,可於行政訴訟中,附帶請求國家賠償 (行訴§7)。

亦得逕向普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國賠§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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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9586


(共 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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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433

7條(賠償方法)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前項賠償所需經費,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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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139
對,民事訴訟,普通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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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868
國賠法第八條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有損害時起,因二年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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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296
其他選項錯哪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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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388
Joana Lin~提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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