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某商店張貼「貨物出門,概不退換」之告示,則下列相關敘述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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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Inspiration 大一下 (2017/02/16)
消費者買到瑕疵品,依民法規定可以要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 金,或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此即消費者之「瑕疵擔保請求 權」。 今業者片面擬定「貨物出售,概不退換」之條款,事先排除消費者的瑕疵擔保請求權,使消費者支付的價款和買 得的物品失去對價的平等,並導致契約的目的難以達成, 顯然有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一款「違反平等互惠 原則」及第三款「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 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之情形,應推定該條款顯失公平而屬無效,消費者自不受該條款的拘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