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2條規定,大法官會議之方式,以下敘述何者為非?答案顯示:
(A)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
(B)司法院組成憲法法庭,解釋憲法
(C)大法官解釋包括憲法解釋與統一法令解釋
(D)大法官會議隸屬司法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3), B(1162), C(106), D(89), E(0) #722357

詳解 (共 2 筆)

#1014522
釋憲的是大法官會議. 憲法法庭處理政黨違憲解散及正副總統彈劾案
54
0
#2141463
大法官組成,不是司法院。
(共 1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