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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1 今年六月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教育基本法有何特點?
(A) 教育權由中央下放到地方,由政府下放到人民
(B) 公立學校得委託私人辦理
(C) 明訂國民教育為十二年
(D) 家長有權為子女選擇學校


答案:A,B,D
難度: 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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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3天 ,已有 1 則答案
IU 研一上 (2020/05/29):

教育基本法第2條

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選項(A)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
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
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
、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
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


教育基本法第7條

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政府對於私人及民間團體興辦教育事業,
應依法令提供必要之協助或經費補助,並依法進行財務監督。其著有貢獻
者,應予獎勵。
政府為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選項(B);其辦法由該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定之。


教育基本法第8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
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
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選項(D)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第二項霸凌行為防制機制、處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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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今年六月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教育基本法有何特點?(A) 教育權由中央下放到地方..-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