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以下有關我國私立學校之相關規定,何者正確 ? (A)各私立學校之設立,應..-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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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Rong Chie 國三下 (2011/07/08)
(A) 學校社團法人---->學校財團法人 (B) 學校法人董事會,置董事七人至二十一人,並置董事長一人,由.....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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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Candy Cheng 高三上 (2013/05/10)
名 稱 私立學校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 月 30 日 第 18 條 創辦人為當然董事,不經選舉而連任。 創辦人為自然人者,擔任當然董事期間,因辭職、死亡或依本法有關規定 解職或解聘時,喪失其當然董事資格;創辦人為法人者,於解散時,喪失 其當然董事資格;所遺董事名額均應補選之。 |
6F Chang Po-Feng 國三上 (2014/03/08)
私立學校法第41條 私立學校置校長一人,由學校法人遴選符合法律規定之資格者,依各該法律規定聘任之。 學校法人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其直系血親,不得擔任校長。 校長依法令及學校章則綜理校務,執行學校法人董事會之決議,受其監督、考核,並於職務範圍內,對外代表學校。 校長應專任,除擔任本校教課外,不得擔任校外專職。 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合併設置之私立國民中小學得視實際需要增置校長一人,並於學校組織規程中明定各該校長職掌、權責事項及對外代表學校之校長,報學校主管機關核定之,其資格依第一項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