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有關實體法與程序法的敘述,下列何者為錯誤?
(A)民法是程序法
(B)程序法當中亦可能有實體規定
(C)實體法中亦可能有程序規定
(D)憲法領域內也有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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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972), B(129), C(134), D(630), E(0) #137094
統計: A(7972), B(129), C(134), D(630), E(0) #137094
詳解 (共 7 筆)
#1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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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法 |
程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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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直接規定人的權利義務的實體關係,即規定權利義務的發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 |
乃規定為實現實體法上權利義務所應採取的手段或手續之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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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如民法、刑法。 |
如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破產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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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律修改而言 |
實體法如有修改:適用「法律不溯及既往」為原則。 |
程序法如有修正:適用「程序從新」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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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確定法律關係特實體內容而言 |
1.民事案件:法律不能以實體法無規定為理由而拒絕裁判,如屬民事民件,首應類推適用其他法規裁判,若無其他近似法規,應依民法第1 條的法源適用順序謀求解決。 |
1.不論是民事程序法或刑事程序法,法律無規定之事項,法院不可類推適用,亦不可援用習慣,自創法理,以圖便宜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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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事案件:基於罪刑法定主義,法院不可比附援引、類推適用,亦不可另覓習慣法理,強以無罪為有罪,對於被告不罪科刑,此時惟有作成無罪之判決,方屬合法。 |
2.惟程序法有明文規定,法院始得據以辦理。若因缺乏程序規定而滋生流弊,僅能透過立法途徑,以圖救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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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標準 |
依法律規定之性內容質區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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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關係 |
1.兩者區分並非絕對。 | |
132
2
#731198
破產法是程序法,大家要小心喔!
57
0
#916591
民法屬於實體法
民事訴訟法屬於程序法
21
2
#916116
原來是憲法第八條第二項: 第8條(人身自由)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14
0
#956593
以歷史發展而言:法律係從程序法以始發展,而後有實體法,亦即程序法先於實體法產生。
13
1
#1083489
※破產法,是程序法※
7
1
#916114
憲法領域內也有程序法~~能請大家舉個例說明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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