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關於本案確定判決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確認判決不具有執行力..-阿摩線上測驗
2F Juster Austi (2021/07/14)
(A)正確。給付有執行力。 (B)錯誤,可能發生既判力或爭點效。 (C)正確,民事訴訟法第401條第1項中段。 (D)正確,家事事件法第48條第1項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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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上 (2021/10/19)
(B)錯誤,可能發生既判力或爭點效。 通說見解認為判決理由中之判斷原則上不生既判力,僅於例外時(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於判決理由中之判斷仍生既判力。 但若駱永家老師認為,判決理由中之判斷,仍可以生既判力(判決理由與既判力,駱永家,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 3 卷 第 2 期 /467-490 頁) 另外,仍有可能生爭點效、反射效、證明效等,非無任何效力。 最高法院 100 年度台上字第 1982 號民事判決 主張抵銷之請求,雖非訴訟標的,惟經法院於判決理由中判斷其主張抵銷之請求成立或不成立,而成為終局裁判者,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條第二項規定,仍有既判力,以求訴訟經濟,避免當事人間訟爭再燃,俾達到徹底解決紛...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