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安處分:感化教育、監護處分、禁戒處分、強制工作、強制治療、保護管束、驅逐出境
2. 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感化教育、監護處分、禁戒處分、強制工作、強制治療
4. 記 非拘束人身自由的部分就好,其他都是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
52.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七一號解釋之見解,宣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係涉及憲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