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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7 公務人員因疾病必須治療,得請病假,每年准給多少日?
(A)14 日
(B)21 日
(C)28 日
(D)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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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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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3616 高一上 (2014/01/08)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五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    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    )給。二、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女性公務    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併 入病假計算。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患重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者,    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    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    病假得重行起算。三、因結婚者,給婚假十四日。除因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核准延後給假者    外,應自結婚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四、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    後;於分娩後,給娩假四十二日;懷孕滿五個月以上流產者,給流產 假四.....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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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高二上 (2014/01/07)
請問此題法條在哪裡?感恩

37 公務人員因疾病必須治療,得請病假,每年准給多少日? (A)14 日(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