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為 甲自作主張保護乙
那請問甲的請求權時效是幾年?
是15年
民法第474條所謂之消費借貸→適用一般時效為15年。民法第565條所謂之居間報酬請求權→適用一般時效為15年
契約/類似契約之請求權時效→視契約種類而定。民法第172條所謂之無因管理→適用一般時效為15年。民法第179條所謂之不當得利→適用一般時效為15年。資遣費→法律無明文規定資遣費之請求權時效,惟實務見解認資遣費有別於退休金→適用一般時效為15年。
15 汽車駕駛人甲為避免撞及違規之行人乙,於緊急情況下煞車,自己因而遭受損害。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