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以免試入學為主,103 學年度各就學區之免試入學總名額,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百分之多少以上,並逐年提升?
(A)50
(B)60
(C)70
(D)75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Peiyi Chen 高三下 (2014/08/17)
☆        高級中等教育法(民國 102 年 07 月 10 日) 第 35 條                Ø   為發展多元智能、培育創新人才,高級中等學校應採多元入學方式辦理招生。多元入學,以免試入學為主;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者,得就部分名額,辦理特色招生。 Ø   前項免試入學,一百零三學年度各就學區之總名額,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並逐年提升,至一百零八學年度,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Ø   免試入學總名額,包括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應屆畢業學生直升之名額;其直升名額規定如下: (1)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名額:不得高於國民中學部應屆畢業學生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 (2)       直轄市、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名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3)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名額:一百零三學年度不得高於該校核定招生總名額之百分之六十。但其附設國民中學部學生人數小於學校招生人數者,不得高於國民中學部應屆畢業學生人數百分之六十,並採逐年漸進方式調整.....看完整詳解
2F
Yenju Tsai 高二上 (2017/05/14)

多元入學方式:

(1) 免試入學

(2) 申請入學

(3) 申請抽籤

(4) 登記分發

(5) 甄選入學

3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2/08/29)
高級中等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5 月 26 日
第 35 條 第二項
前項免試入學,一百零三學年度各就學區之總名額,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並逐年提升,至一百零八學年度,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10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以免試入學為主,103 學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