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下列對於各種懲戒處分之敘述,何者正確? (A)撤職,除撤其現職外,並於..-阿摩線上測驗
2F a178885886 高二下 (2016/08/26)
→【公務員懲戒法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5 月 20 日】 (A)選項詳解 第 12 條 (撤職處分之效力) 撤職,撤其現職,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前項撤職人員,於停止任用期間屆滿,再任公務員者,自再任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B)選項詳解 第 19 條 (申戒) 申誡,以書面為之。
(C)選項詳解 第 16 條 (減俸處分之效力) 減俸,依受懲戒人現職之月俸(薪)減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支給;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自減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D)選項詳解 第 14 條 (休職處分之效力) 休職,休其現職,停發俸(薪)給,並不得申請退休、退... 查看完整內容 | |
3F godislove825 研一下 (2021/03/18)
第 16 條 減俸,依受懲戒人現職之月俸(薪)減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支給;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自減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第 21 條 受降級或減俸處分而在處分執行前或執行完畢前離職者,於其再任職時,依其再任職之級俸執行或繼續執行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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