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下列關於耕地之敘述,何者錯誤? (A)依據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農..-阿摩線上測驗
2F JEREMY65 高三下 (2015/11/30)
農業發展條例 第 3 條 第 11 款 十一、【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農業發展條例 第 16 條 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25公頃】者,不得分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購置毗鄰耕地而與其耕地合併者,得為分割合併;同一所有權人之二宗以上毗鄰耕地,土地宗數未增加者,得為分割合併。 二、部分依法變更為非耕地使用者,其依法變更部分及共有分管之未變更部分,得為分割。 三、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所繼承之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四、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之共有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五、耕地三...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