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行政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3 我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何為?
(A)復審
(B)請願
(C)訴願
(D)訴訟


答案:A
難度: 簡單
1F
任雲飛 大一上 (2011/08/08)

第二十五條(復審)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同。
  公務人員已亡故者,其遺族基於該公務人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得依本法規定提起復審。

53 我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