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條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
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53.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及其相關規定,發生消費爭議時,租賃住宅服務業對於消費 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