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下列何者非身份犯?
(A)妨害自由罪
(B)背信罪
(C)偽證罪
(D)侵占罪 。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53), B(76), C(92), D(325), E(0) #268251

詳解 (共 4 筆)

#1290911

純正身分犯為行為人必須具備特定資格與條件,始能成立之犯罪,若無此等特定資格之人,即無法獨自違犯而構成此類犯罪。此類犯罪的教唆犯或幫助犯也需具備該特定資格始能成立。

(也就是特定資格影響犯罪的成立與否)
以下犯罪為純正身分犯


瀆職罪(刑法第120~133)、偽證罪(刑法第168)、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刑法第213)、業務上洩漏他人秘密罪(刑法第316)、違背建築技術成規罪(刑法第193)、墮胎罪(刑法第288)、背信罪(刑法第342)、侵占罪(刑法第335)
 
60
0
#762051
身分犯:
犯罪之成立與犯人之身分,原則上並無關係,但刑罰中有將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
規定為構成要件或為刑罰加減或免除之因者,此種犯罪為身分犯,反之則為普通犯
( 引用網路資料)
28
1
#1173794
身份犯(亦稱特別犯):
其指法定構成要件中『限定行為人的資格』,唯有具備該資格的人使能構成該犯罪。
而其又分純正與不純正不在此討論。
14
0
#4566614

A 302

B 342 處理他人事務者

C 168 證人 鑑定人 通譯

D 335 持有他人之物者

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