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旅行社出國旅行團因領隊遲到致團體未能趕上飛機而延誤 5 小時,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所
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延誤行程因可歸責於領隊,故旅客應向遲到領隊請求違約金及時間浪費之損害賠償
(B)旅行社除應支付延誤期間旅客之食宿及必要費用,旅客對於時間之浪費,亦得按時數請求旅行社 賠償
(C)延誤期間旅客之食宿及必要費用,應由旅行社負擔,旅客亦得向旅行社請求延誤行程 1 日之違約金
(D)如領隊遲到係因高速公路車禍導致交通壅塞,則旅行社無須負賠償之責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 B(38), C(112), D(1), E(0) #1213309
統計: A(7), B(38), C(112), D(1), E(0) #1213309
詳解 (共 3 筆)
#3223815
第二十四條(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行程延誤時間)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延誤行程期間,甲方所支出之食宿或其他必要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就其時間之浪費,得按日請求賠償。每日賠償金額,以全部旅遊費用除以全部旅遊日數計算。但行程延誤之時間浪費,以不超過全部旅遊日數為限。
前項每日延誤行程之時間浪費,在五小時以上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算。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