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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1.民法 2.行政程序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4.下列哪一種情形,原處分機關不得逕依職權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
(A)廢止原因發生後已逾 2 年
(B)法規明文准許廢止者
(C)該授益處分附有負擔,而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
(D)該授益處分作成時已明文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Tina Hsu 高三下 (2014/04/06)
行政程序法第123條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 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看完整詳解
6F
dream1011 國三上 (2015/06/01)
請問各位高手,4樓大大所提問的問題是否能依行程法第128條來廢止?

7F
Aspen Chiu 高二上 (2016/06/20)
這題A的重點 
應為 第124條 為 廢止原因發生後2年內為之,而非 有廢止原因;
之前有看過類似題目,就用一個騙人
8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3/19)

廢止權除斥期間->廢止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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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下列哪一種情形,原處分機關不得逕依職權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