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有關轉押匯,下列敘述何者係屬錯誤?
(A)信用狀規定"THIS CREDIT IS AVAILABLE WITH ADVISING BANK"若押匯銀行非通知銀行時,需轉押匯至通知銀行
(B)轉押匯案件因有二家銀行參與處理,故其進帳會較快
(C)依據銀行公會訂定之「銀行間辦理轉押匯業務合作要點」,由押匯銀行負責對單據之審查工作
(D)限制押匯信用狀(RESTRICTED L/C)項下,押匯銀行非該指定銀行時需辦理轉押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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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4), B(4093), C(307), D(157), E(0) #3102342

詳解 (共 3 筆)

#6042101
所謂轉押匯即信用狀條款中載明有限制押匯條...
(共 8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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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7910

因為有兩家所以常理判斷會比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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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0605

今天客戶拿著出口單據跑來櫃檯找你辦押匯(拿單據換現金)。你看了一下信用狀,上面明確寫著:「這張狀只能在『台灣銀行』辦理」(這叫做限制押匯)。

​但是客戶平常跟你交情好,硬要拜託你幫忙收件。這時候你能做嗎?可以!但你收下單據後,不能自己直接向國外開狀行請款,你必須把單據**「轉交」給信用狀上指定的台灣銀行,由台銀去處理後續。這個動作就叫做「轉押匯」。

​? 核心秒殺邏輯:「多過一手一定比較慢,怎麼可能變快?」
​為什麼 (B) 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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