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下列何種性質的事務最適宜採行委員制的方式辦理?
(A)執行的事務
(B)調節的事務
(C)紀律的事務
(D)軍事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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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2), B(4962), C(593), D(86), E(0) #129599
統計: A(502), B(4962), C(593), D(86), E(0) #129599
詳解 (共 5 筆)
#116724
調節的事務 協商 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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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926
我的想法,但不確定是否正確,若有錯誤,煩請各位幫忙指出我的盲點,謝謝。
紀律,可能可以用軍隊方面思考,做事不能出錯,行動快狠準,所以適用首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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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3452
委員會制亦稱為委員制、合議制,是共和制的一種。在委員會制的運作下,行政組織的決策權及管理權,並不是由單一的領袖所擁有,而是平均由一定數目委員所組成的委員會共同行使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首長的職務與政治權力。委員會的決策,通常會按協商達致一致的原則來進行。
特徵[編輯]
- 實行委員會制的國家,全國最高的行政權力是由一個委員會來履行。
- 委員會由一定數目的委員組成,委員會主席由委員選出,僅為名義上的國家元首和最高行政長官,並無特殊的權限。
- 委員會是以集體領導的形式來行使其最高行政權。
優點及缺點[編輯]
委員會制的優點是能集思廣益,對問題能有較周全的考慮。同時,各方面的利益和需求可在委員會內反映出來。更加重要的是,權力在委員會內受到制約而至平衡,能夠防止個人專政等現象出現。
另一方面,委員會制缺乏一位號召的領袖,因此容易引致議行合一的權責不清晰,甚至可能會出現委員之間互相推卸責任,使得委員會在決策上及行動上變得緩慢,導致議行合一失當。故此一般只適用於瑞士這一類國家規模較小、政務相對簡單的國家。但也有例外,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採委員會制,而共產國家中的民主集中制被視為委員會制的變形。
出處: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A7%94%E5%93%A1%E6%9C%83%E5%88%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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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753
請問有出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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