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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5.B 公司因漏稅被國稅局科處罰鍰,嗣後仍未繳納罰鍰,經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下列敘 述何者錯誤?
(A) B 公司對於行政執行處之執行命令,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B)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
(C) B 公司對於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所為聲明異議之決定,均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D)行政執行之執行行為如具行政處分之性質者,相對人經聲明異議,對聲明異議之決定如仍有不服,得 對之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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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 大三下 (2013/05/07)
最高行政法院 97 年 12 月份第 3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三)行政執行法第 9 條規定旨在明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如何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以及執行機關如何處理異議案件之程序,並無禁止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於聲明異議而未獲救濟後向法院聲明不服之明文規定,自不得以該條規定作為限制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訴訟權之法律依據,是在法律明定行政執行行為之特別司法救濟程序之前,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如不服該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所為異議決定者,仍得依法提起行政訴.....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9F
法警 加油 大四上 (2016/11/11)
實務有夠浪費資源,你異議都不接受了,訴願會自打臉?
10F
106 Police 上榜 大四上 (2017/03/18)
考這種有點不厚道...D有兩說的爭議~應該都要送分,出題者不細心
11F
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9/04/11)

因國考錄取後是從事實務工作,故國考選擇題多以實務見解作答(申論最後結論採哪邊,單看個人喜好,或者說,看閱卷老師喜好...),若實務本有一貫見解,則無所謂爭議。研究所才需考量學說上爭點或針砭現行實務/法制缺失的問題。

本題D選項,實務本有97年12月3rd聯決作為統一見解,惟後經107年4月1st聯決補充變更前開見解,認聲明異議相當於訴願,異議遭駁回者毋庸再經訴願,得逕行提起行政訴訟。


會議次別:最高行政法院 107 年 4 月份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日期:民國 107 年 04 月 10 日資料來源:司法院相關法條:訴願法 第 1、4、5 條  ( 101.06.27 ) 
行政執行法 第 4、9 條  ( 99.02.03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法 第 1、2、5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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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B 公司因漏稅被國稅局科處罰鍰,嗣後仍未繳納罰鍰,經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處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