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常被引用說明國際法的淵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國際法院的判決對當事國及本案有拘束力
(B)即使當事國不同意,法院仍可適用公允及善良(ex aequo et bono)原則解決爭端
(C)文明國家所承認的法律一般原則亦為國際法的淵源
(D)習慣國際法的形成需要多長時間並無絕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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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7), B(548), C(130), D(87), E(0) #2429643
統計: A(147), B(548), C(130), D(87), E(0) #2429643
詳解 (共 3 筆)
#6179599
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
一、法院對於陳訴各項爭端,應依國際法裁判時應適用:
(子)不論普通或特別國際協約,確立訴訟當事國明白承認之條規者。
(丑)國際習慣,作為通例之證明而經接受為法律者。
(寅)一般法律原則為文明各國所承認者。
(卯)在第五十九條規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國權威最高之公法學家學說,作為確定法律原則之補助資料者。
二、前項規定不妨礙法院經當事國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則裁判案件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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