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下列敘述何者並非美國2002年公佈的「無落後學生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所強調者?
(A)以學生學習成就表現來衡量學校的績效
(B)增加州和學區對聯邦補助款的彈性使用
(C)倡導州政府賦予學區和學校更大的課程決定權
(D)希望各地給予家長更多的教育選擇權。
統計: A(1193), B(626), C(1480), D(726), E(0) #58369
詳解 (共 10 筆)
NCLB教育改革法案的特色:
一、全國性的教育品質管制:
二、強化績效責任制度:
三、重視基本學科能力:
四、家長教育選擇權的擴充:
五、教師教學品質的提昇:
六、對弱勢族群學生的照顧:
而不是"課成決定權"
(C)à美國教育史上首次將權利集中在聯邦的法案。
No Child Left Behind Act《別讓任何孩子落後法案》
壹、法案目標:以績效責任、彈性和選擇,縮短孩子的學業成就差距,讓每一位孩子都不落後。
貳、法案重點
第一部分:法案標題稱為: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of 2001
第二部份:法案內容
改進不利地區學生的學業成就;籌劃、培訓和招募高品質教師和校長;提供英語能力有限和移民學生英語教學;營造二十一世紀的學校。
促進家長選擇和改革方案;注重彈性和績效;增進印地安、夏威夷原住民和阿拉斯加原住民的教育效能;產生有效的輔助方案;調整一般性的規定;廢除和修正其他法律。
參、相關議題
一、改善文化不利學童的教育成就。二、提高教師品質。三、將英語不流暢的學童教導至無障礙的使用英語。四、在邁入二十一世紀,鼓勵學校成為安全校園,不受暴力侵犯。五、推動家長教育選擇權與創新計畫方案。六、提供支援補助。七、增進自由與績效責任。
肆、執行策略
一、七大章
第一章:透過高學業標準與績效責任達到教育均等
1.縮短弱勢學童學業成就差距
2.推動閱讀優先促進讀寫能力:閱讀優先
第二章:提昇教師品質
1.有關改善教師品質的授權
2.改善數學及科學的教學:建立數學與科學的合作計畫
第三章:讓兒童的英語能力流暢使用
第四章:建構二十一世紀安全校園
1.支援學生與社區免於毒品與暴力的防治教育
2.運用科技提升教育效果
第五章:推廣家長教育選擇權與創新方案
第六章:提供支援補助:為原住民及軍人子女重建學校。
第七章:自由與績效責任
二、四大原則(支持聯邦政府的四根支柱)
(一)對於教育成效負起績效責任:透過客觀評量,確保學生達到精熟學習。
(二)給予各州及地方經費使用自主權
(三)鼓勵經實驗研究有效的教學方法:以科學研究為基礎。
(四)給予家長更多教育選擇權
伍、NCLB的特色
一、全國性的教育品質管制
NCLB法案規定,全國所有三到八年級的學生,每年必須接受各州政府辦理的閱讀和數學評量,並據以評定學校辦學的成效。此種評量雖然是各州自行辦理,為了認定各州評量的結果,各州均有少數的學生參加確認考試,做為該州的樣本,用以推算各州的測驗水準。如此一來雖然維持各州自主的地方分權形態,卻達到全國性教育品質管制的目的。
二、強化績效責任制度
NCLB法案規定,學校如果連續兩年沒有適當的進步,將會被地方認定為需要改進的學校。一旦被鑑定後,這些學校必須接受專業性的協助,並接受聯邦基金的補助,以改善績效並發展為期兩年的學校重新改造計畫。
如果連續四年都沒有適當的進步,地方將要求某些矯正的行動,以促使學校進步,例如:更換教職員。連續五年都沒有改進,則會受嚴重的處罰,例如:學校重組、州政府接管、雇用私人經營者管理、轉變成公辦民營的委辦學校等等。
三、重視基本學科能力
NCLB法案要求全國所有三到八年級的學生每年必須接受各州政府辦理的閱讀和數學評量,並據以評鑑辦學的成效,就是因應這些改革的呼聲,未來幾年,全美中小學一定會集中全力,加強閱讀和數學的教學。
四、家長教育選擇權的擴充
NCLB法案規定,學校有責任提供家長辦學的各項資訊和學生學習的情形,學生參加年度評量的成果,連續兩學年未達到該州訂定的年度進步標準,該校即被認定為需改進的學校。一經被評定為需改進的學校,地方學區在下學年度開學前,有責任提供該校所有學生和家長,選擇該地區其他公立學校就讀的權力(除非該州法律禁止)。
五、教師教學品質的提昇
聯邦政府於2002年編列40億美元的獨立預算,用以招募新教師並提升教師的素養,主要的措施如下:
(一)提供28.5億美元的補助款給各州辦理教師的招募和訓練,較2001年增加35%,預計在2003年繼續維持此種水準。
(二)吸收優秀人才參與教師的行列,包括新進和轉業的人力。
(三)擴充教師訓練計畫至特殊專業的領域:例如,幼兒教育、閱讀指導、雙語教育、特殊教育、數學和科學、歷史、技術等。
(四)施行教師保護法案(Teacher Protection Act):這項新的法律確保學校校長、教師和其他專業人員採取合理的管教措施,不必害怕會受到控訴。
(五)所得稅中新增教師扣除額:在2003年的預算案中,特別要求增列教師所得扣除額,以補貼教師經常自掏腰包支付的每年約400美元的班級費用,此項經費2004年約一千六佰萬美元,最初五年的經費將到五億七仟七佰萬美元。
(六)提供學生貸款免除額17,500美元,給答應在高需要教師的學校服務五年的數學、自然科學和特殊教育的老師。此項經費2003年約四千五佰萬美元,五年的經費一億一仟二佰萬美元。
六、對弱勢族群學生的照顧
2000年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 Progress (NAEP)對全美4年級學生所做閱讀與數學的評量中,閱讀達到熟練水準的白人學生較非裔美籍學生多出28%,數學則多出29%,種族間的教育鴻溝確實存在且毫無縮減的跡象。
美國教育部和黑人婦女全國會議在2002年3月19日共同發表合作聲明,希望未來三年內,藉由以下的努力,縮小白人和黑人學生間,學業成就的鴻溝:
(一)發動並整合全國媒體活動:聯合其他美籍非裔社區組織,在電視及平面媒體上,發表具有說服力的訊息。
(二)成立全國性的領導層級,請求大家負起消除學業成就鴻溝的責任:為了消除此一鴻溝,歷史上首次的非裔美籍婦女圓桌會議即將召開,成員包括在政、商、娛樂各界具有影響力的非裔美籍婦女。
(三)全國選出十個城市作為推動的示範:這十個城市為,華盛頓、奧克蘭、芝加哥、波士頓、邁阿密、紐約市、克里夫蘭、饒里、達拉斯、孟斐斯。喚起地方社區組織、教堂、學校、育嬰中心、家庭對學業成就的重視,並提供兒童適當的服務。
(四)增強家庭能力以提升兒童學業成就:利用黑人婦女全國會議建立的全國網路和全國性活動,宣達到每一個家庭。
以上資料沒有任何課程決定權下放的條例
2. 研究本位 學習評量(三到八年級實施閱讀和數學測驗) 彈性原則 家長增權賦能
2002年1月8日,美國總統布希簽署了名為「沒有落後的孩子」 (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of 2001) (簡稱NCLB Act) 的教育改革法案。這項法案對美國的中小學教育,再次做了全面的改革,並重新定位了聯邦在中小學教育中扮演的角色,目的在提高美國公立中小學教學品質,充分照顧每位學生,特別是教育需求殷切的貧窮及少數族裔學區,讓有不同背景,來自不同地方的學生們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此一法案的改革基礎,展現在四個基本原則之上:
(1)加強對教育成果擔負的責任
(2)賦予地方更大的彈性和控制權力
(3)擴充家長的教育選擇權
(4)重視採行經研究證實有效的教學方法。
NCLB教育改革法案的特色:
一、全國性的教育品質管制:
二、強化績效責任制度:
三、重視基本學科能力:
四、家長教育選擇權的擴充:
五、教師教學品質的提昇:
六、對弱勢族群學生的照顧:
(一)訂定基本能力標準
(二)採取統一評量,重成果導向
(三)強化地方與學校自主性與績效責任:
權力除了在地方教育主管機關,也下放更多的權力到學校,使學校能依照地方與學生的需求提供適當的教育。
(四)重視學生與家長的選校權
(五)提高家長的參予機會
(六)提升師資素質
(七)加強運用科技教學
其中第三點說明的不就是(C)嗎?還是陳嘉陽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