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第一銀行新進人員甄試_一般行員、雙語行員(英語組)、雙語行員(日語組)、雙語行員(德語組)、專案助理理財人員_專業科目: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銀行法及洗錢防制相關法令#114349
年份:112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56.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
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其法律效果為何?
(A)以票據貼現論
(B)以辦理放款論
(C)以收受存款論
(D)以收受投資論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銀行法 第 29-1 條 以借款、收...
未解鎖
銀行法 第 29-1 條 以借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