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臺灣銀行_新進人員甄試試題_5 職等/一般金融人員:(1)會計學概要(2)票據法概要(3)貨幣銀行學概要#120670
年份:113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56.甲將本票以空白背書方式轉讓予乙,請問乙欲將票據權利再轉讓時,能採取的方式不包括下列何者?
(A)乙直接以交付方式轉讓
(B)乙變更自己為甲之被背書人後,再以背書方式轉讓
(C)乙變更自己為甲之被背書人後,再以交付方式轉讓
(D)乙直接以背書方式轉讓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第 37 條執票人應以背書之連續,證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