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756-7條
一、保證之期間屆滿。二、保證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三、受僱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四、受僱人之僱傭關係消滅。
原來人保有定期限,保人得隨時終止,又有約定終止從其約定,無約定才須3個月前通知第756條之4(保證人之終止權) 人事保證未定期間者,保證人得隨時終止契約。 前項終止契約,應於三個月前通知僱用人。但當事人約定較短之期間者,從其約定。
45.依民法之規定,下列關於人事保證之敘述,何者有誤? (A)人事保證約定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