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是2年,行為是10年。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他人不法侵害自己權利的行為,若符合民法第184條[1]則稱為侵權行為。
50.依民法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其消滅時效為 2 年。請問,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