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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7.瑕疵行政處分之補正,乃為顧及社會生活之安定,由法規規定使其成為無瑕疵之處分。下列何者屬不能補 正之瑕疵?
(A) 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
(B) 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
(C) 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
(D) 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錯誤,事後予以改正者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Juun Fang 高三下 (2012/01/20)
第 114 條(瑕疵行政處分之補正) 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除依第一百十一條規定而無效者外,因下列情形而補正︰ 一、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 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Miki Lu 國三下 (2012/06/20)
申請、記明理由、陳述意見、委員會、其他機關
3F
Sherry Chang 高三上 (2012/11/30)

一、須經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

二、必須記明之由已於事後記明者。

三、應給予當事人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

四、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

五、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其他機關已於事後與者。

57.瑕疵行政處分之補正,乃為顧及社會生活之安定,由法規規定使其成為無瑕疵之處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