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依建築師法之規定,下列不得充任建築師的原因消滅後,仍不得依建築師法之規定,請領建築師證書?
(A)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B)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經中央主管機關委請 2 位以上相關專科醫師諮詢,並經中央主管
機關認定不能執行業務
(C)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D)受廢止開業證書之懲戒處分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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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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