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2款規定,駕駛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3以上。」 者,不得駕車;另外,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亦明確規定構成犯罪的標準。
58. 傷害保險中規定飲酒駕車超過道路交通法令標準者婉拒理賠,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