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民法物權編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原則由何人負擔?
(A)出賣人
(B)買受人
(C)出賣人與買受人
(D)第三人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周華容 大二下 (2016/05/04)
第 373 條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TT 高三下 (2018/05/08)

我覺得這題出的不完善,因為民法191-1 商品製造人因其商品之通常使用或消費所致他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這條的條件沒考慮到,此外還有食品衛生法等等。    因此,看檢察官已經對魏應充提告。

4F
TT 高三下 (2018/10/11)

不過 我看題目上面有說「原則上」 我就覺得B更貼切

5F
國三下 (2018/12/12)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民法第373條參照)

10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原則由何人負擔? (A)出賣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