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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 民法特殊侵權行為責任規定中,何者有「衡平責任」的規定?
(A)民法第 191 條之 1 的商品製造人責任
(B)民法第 191 條的工作物所有人責任
(C)民法第 191 條之 2 的汽機車駕駛人責任
(D)民法第 187 條的限制行為能力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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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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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上 (2014/05/07)
衡平責任乃指「被害人」因加害人之侵害,因加害人無資力無法求償情況下,法律特別規定,對加害人有管理、監督能力之人連帶負賠償責任,以維護被害人權利。   第 187 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看完整詳解
3F
吳芳 國三上 (2015/06/08)
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識別能力時 → 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行為時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損害賠償責任。
4F
110關稅會計四等 高三下 (2020/05/21)

衡平責任:

第187條第3項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第188條第2項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5F
丸子 大四下 (2022/11/23)

他人不法侵害自己權利的行為,若符合民法第184條[1]則稱為侵權行為。

5 民法特殊侵權行為責任規定中,何者有「衡平責任」的規定? (A)民法第 1..-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