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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9 甲為開設餐廳,邀乙為連帶保證人,保證甲向丙銀行貸款新臺幣 1 千萬元整;另甲之好友丁並提供 座落桃園市之 A 地為丙銀行設定抵押權,以擔保該借款債務之履行。詎料事後甲未依約償還該借款 。問:下列何選項所述者均可為丙銀行實現借款債權之途徑?①丙銀行可以甲、乙、丁為共同被告 起訴請求給付該筆借款 ②丙銀行可單獨以乙為被告起訴請求返還該筆借款 ③丙銀行可對乙、丁 向法院聲請發給給付該款項之支付命令 ④丙銀行可聲請法院對乙在戊銀行之存款為假處分,禁止 其提領該存款 ⑤丙銀行可對丁之 A 地聲請法院為准予拍賣之裁定
(A)①⑤
(B)②⑤
(C)②④
(D)④⑤


答案:B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不純正工程人員 高三下 (2019/06/08)
1、3丁是物上保證人,不是借款債務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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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rina09280302 國三上 (2017/07/15)
請問這題2哪裡錯呢?謝謝
3F
不純正工程人員 高三下 (2019/06/11)

回樓上,2是對的。

59 甲為開設餐廳,邀乙為連帶保證人,保證甲向丙銀行貸款新臺幣 1 千萬元整;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