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59 甲為開設餐廳,邀乙為連帶保證人,保證甲向丙銀行貸款新臺幣 1 千萬元整;另甲之好友丁並提供 座落桃園市之 A 地為丙銀行設定抵押權,以擔保該借款債務之履行。詎料事後甲未依約償還該借款 。問:下列何選項所述者均可為丙銀行實現借款債權之途徑?①丙銀行可以甲、乙、丁為共同被告 起訴請求給付該筆借款 ②丙銀行可單獨以乙為被告起訴請求返還該筆借款 ③丙銀行可對乙、丁 向法院聲請發給給付該款項之支付命令 ④丙銀行可聲請法院對乙在戊銀行之存款為假處分,禁止 其提領該存款 ⑤丙銀行可對丁之 A 地聲請法院為准予拍賣之裁定
(A)①⑤
(B)②⑤
(C)②④
(D)④⑤
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102 年 - 102-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7319
答案:
B
難度:
適中
0.509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不純正工程人員
高三下 (2019/06/08)
1、3丁是物上保證人,不是借款債務人。4...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1F
trina09280302
國三上 (2017/07/15)
請問這題2哪裡錯呢?謝謝
檢舉
3F
不純正工程人員
高三下 (2019/06/11)
回樓上,2是對的。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59 甲為開設餐廳,邀乙為連帶保證人,保證甲向丙銀行貸款新臺幣 1 千萬元整;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