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下列何者並非我國目前司法審判之原則?
(A)公開審判原則
(B)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C)陪審審判原則
(D)法官獨立審判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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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 B(18), C(2176), D(74), E(0) #135151
統計: A(58), B(18), C(2176), D(74), E(0) #135151
詳解 (共 2 筆)
#1210035
陪審團為法院中,用以判定事實或被告是否有罪(視乎各地法律而定)的平民團體。陪審團的歷史根源可追溯到歐洲古代的日爾曼民族部落習俗,並隨著中世紀盎格魯-撒克遜人(日爾曼人的一支)的遷徙而將此習俗帶入今日的不列顛地區。現代形式的陪審團則起源於12世紀中,英格蘭國王亨利二世的時候,當時即以犯罪地的行政區與村落的6至12人為代表來審判犯人
一般提到陪審團,人們想到這是英美法系(亦稱普通法系、海洋法系)國家的特色,例如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印度、香港等。但其實目前採用陪審團制度的已遠不只上述國家,例如英國的鄰國愛爾蘭,歐陸的比利時、西班牙,北歐的挪威、瑞典,南美的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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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961
我沒記錯的話,C是美國才有的陪審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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