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有關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人與候選人之資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候選人
(B)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年滿十八歲,未受褫奪公權者有選舉權
(C)有選舉權者,現在中華民國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者為選舉人
(D)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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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條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年滿二...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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