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114/02/14)是非題 551-600#125500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599 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其對共同投標廠商押標金不予發還之通知, 對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之一為通知,仍具效力。(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