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下列關於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不問是否公開發行股票..-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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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洪榆喬 小一下 (2021/08/22)
第 192-1 條
公司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者,應載明於章程,股東應就董事候選 人名單中選任之。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符合證券主管機關依公司規模 、股東人數與結構及其他必要情況所定之條件者,應於章程載明採董事候 選人提名制度。 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 期間、董事應選名額、其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 日。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 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之 人數,亦同。 前項提名股東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 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股東會者,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 ...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