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寄件人交寄國際包裏後,因故申請撤回,該包裏尚在原寄郵局者,相關撤回費及 已付之資費,應如何處理?
(A)免付撤回費,資費亦全數退還
(B)應付撤回費,資費全數退還
(C)免付撤回費,資費退還二分之一
(D)應付撤回費,資費退還二分之一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22), B(96), C(41), D(21), E(0) #1594705

詳解 (共 6 筆)

#2299047
第54條立法第一項包裹尚在原寄郵局者,其...
(共 6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2645232

第五十四條寄件人在無驗關郵局交寄之國際包裹,經轉送海關查驗不准出口者,退還寄件人。其已付之資費,扣除不同縣市國內包裹往返資費後,如有賸餘,退還寄件人。 

寄件人申請撤回國際包裹時,相關撤回費及已付之資費,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包裹尚在原寄郵局者,其已付之資費全數退還並免付撤回費。 

二、相關包裹已寄發,但尚在我國境內郵局,經截留退回者,其已付之資費扣除不同縣市國內包裹往返資費後,退還餘額,並應付撤回費。 

三、包裹已離開我國郵政互換局,於未投遞前,經截留退回者,其已付之資費,不予退還,並應付撤回費。 

前二項不准出口或申請撤回之國際包裹係保價者,於扣除國內包裹資費時,其已付之保價費,不予退還。

6
0
#2656094
寄件人交寄國際包裏後,因故申請撤回,該包...
(共 5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7332872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7332876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7335822

54條

第三項
寄件人
申請撤回
國際
包裹時,
相關
撤回費及
已付之資費,
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包裹
在原寄局者,
其已付之資費
全數退還並
免付撤回費。

二、
相關包裹
已離開
原寄局,
在我國境內,
經截留
退回者,
其已付之資費
扣除
原寄局與
退回地之
國內
包裹
往返資費後,
退還餘額,
並應
付撤回費。

三、
包裹
已離開我國
境內,
未投遞前,
經截留
退回者,其
已付之資費,
不予退還,
並應
付撤回費。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901565
未解鎖
6寄件人交寄國際包裏後,因故申請撤回,...
(共 14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