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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6 承諾之通知,按其傳達方法,通常在相當時期內可達到而遲到,其情形為要約人可得而知者,法 律效果如何?
(A)相對人得撤回其承諾
(B)要約人有即發遲到通知之不真正義務
(C)要約人有締約之義務
(D)相對人應賠償要約人之損害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9/06/18)
第 159 條 (承諾通知之遲到及遲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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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Yean 高三下 (2019/07/11)
民法第159條:
承諾之通知,按其傳達方法,通常在相當時期內可達到而遲到,其情形為要約人可得而知者,應向相對人即發遲到之通知
要約人怠於為前項通知者,其承諾視為未遲到。
3F
hchungw 研一下 (2020/12/14)
承諾之通知,按其傳達方法,通常在相當時期內可達到而遲到,其情形為
要約人可得而知者,應向相對人即發遲到之通知。
要約人怠於為前項通知者,其承諾視為未遲到。

6承諾之通知,按其傳達方法,通常在相當時期內可達到而遲到,其情形為要約人可得而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