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考試要有鑑別度,但是進去機關後真的每天需要文字遊戲嗎? .....................
其實知識不是一種對內容的認識嗎..........
大法官釋字第579 號解釋 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定有明文。國家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得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對被徵收財產之權利人而言,係為公共利益所受之特別犧牲,國家應給予合理之補償,且補償與損失必須相當。
國家依法徵收土地時,對該土地之所有權人及該土地之其他財產權人均應予以合理補償,惟其補償方式,立法機關有一定之自由形成空間。
(D)徵收補償之發放標準以及是否合理,立法機關有絕對自由之形成空間,無須考量社會經濟發展
給某樓,我相信進去機關之後,要處理大量的文字,也非常需要觀察力跟細膩的態度,共勉之。
6 依司法院釋字第 579 號解釋,下列關於國家徵收私人土地,發放補償費之敘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