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認人為社會知名人士
依據109/8/14 警察機關實施指認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項
第5點
實施真人指認時,應依指認人描述之犯罪嫌疑人特徵,安排六 名以上於外型無重大差異之被指認人,供指認人進行列隊指認 。但犯罪嫌疑人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單一指認方式 為之:
(一)為社會知名人士。
(二)與指認人互為熟識。
(三)曾與指認人長時間近距離接觸。
(四)為經當場或持續追緝而逮捕之現行犯或準現行犯,且於 案發後短時間內即為指認者。
6 依據警察機關實施指認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項規定,得以「單一指認方式」進行指認之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