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公務人員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如經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功者,則其獎勵為何?
(A)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 1 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
(B)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 2 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
(C)不再晉敘俸級,改給 2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D)不再晉敘俸級,改給 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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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4), B(110), C(146), D(29), E(0) #1928358
統計: A(314), B(110), C(146), D(29), E(0) #1928358
詳解 (共 3 筆)
#3710110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12條
(一) 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
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
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敘至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
俸給總額之獎金。但在同一年度內再因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
者,不再晉敘俸級,改給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 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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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8597
舉個例子
甲委任一職等三級 , 變成委任一職等四級 , 給一個月俸總額獎金
乙委任一職等六級 , 還是委任一職等六級 , 給二個月俸總額獎金
委1委2薦6薦7薦8六級
薦9七級
委3委4八級
委5十級
簡10簡11五級
簡12四級
簡13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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