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處分分作保護處分跟刑事處分,
如果情形輕微,能給予機會者,採保護處分。
如帶回管教、假日生活輔導、勞動服務、保護管束、安置輔導、感化教育等。
如果情形嚴重,必須以刑法處置者,採刑事處分。
一般保護處分,最多就是三年。(安置輔導第一次多半為一年或兩年)
而刑事處分,為有別於保護處分,通常是判刑三年以上。
保護處分的感化教育跟刑事處分皆是剝奪自由,
但感化教育是跟青少年共同安置於少年輔育院或特定中途學校,
刑事處分則等同於成人犯。
6.下列何者非屬少年法院處理之一般事件? (A)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