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之申請資格,下列何者為是?
(A)年齡 30 歲以上,65 歲以下者;其年滿 60 歲者,應每年至
公立醫院作體格檢查 1 次,合格者應檢具體格表,於屆滿 1 個月前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領有效期限 1 年之
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
(B)連續持有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10 年以上者
(C)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可兼
營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D)持有大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無須換領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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