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司業務職掌
第一科(醫事法規)
一、 關於醫療法及相關法規之研訂事項。 二、 關於醫事人員相關法規之研訂事項。 三、 關於醫事人員執業之管理、輔導及繼續教育督導事項。 四、 關於醫事機構設置標準之研訂及管理事項。 五、 關於醫師及藥師懲戒相關事項。 六、 關於醫療廣告之法令解釋及相關處理事項。 七、 關於新增醫事人員特考資格審查相關事項。 六、 關於電子病歷、醫療資訊管理相關法規事項。 七、 其他有關醫事管理法規相關事項。
第二科(醫療品質及醫院評鑑)
一、 關於醫院評鑑、教學醫院評鑑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二、 關於醫療資源規劃及審議相關事項。 三、 關於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之督導及管理事項。 四、 關於公、私立醫療...
一、 關於醫院評鑑、教學醫院評鑑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二、 關於醫療資源規劃及審議相關事項。 三、 關於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之督導及管理事項。 四、 關於公、私立醫療機構業務管理及輔導事項。 五、 關於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規劃及管理事項。 六、 關於醫療廢棄物管理事項。 七、 其他有關醫院管理事項。
第三科(緊急醫療)
一、 關於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政策擬定及推動。 二、 關於緊急醫療救護相關法規及業務管理。 三、 關於災害防救緊急應變。 四、 關於災難醫療之督導及管理。 五、 關於全民防衛動員、衛生動員業務。 六、 關於醫療發展基金獎補助相關業務。 七、 關於救護技術員(EMT)相關業務。全民急救AED規劃及管理。 八、 醫療替代役人力規劃及管理事項。 九、 其他有關緊急醫療相關事項。
第四科(法人管理及醫療爭議調解)
一、 關於醫療法人、社團法人、衛生財團法人及人民團體管理及輔導相關事項。 二、 關於醫療糾紛鑑定行政事項。 三、 關於醫事爭議處理相關法規之擬定及推動。 四、 關於醫療事故傷害救濟審議相關事項。 五、 關於醫療照護創新發展之相關事項。 六、 不屬其他各科掌理之醫事管理相關事項。
第五科(醫事人員管理)
一、 關於醫事人力之規劃、控制及協調事項。 二、 關於醫事人員證書核發事項。 三、 關於一般醫學訓練制度規劃及推動事項。 四、 關於專科醫師制度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五、 關於醫事人員臨床培訓制度規劃及推動事項。 六、 關於醫學教育改革事項。 七、 關於醫學倫理相關事項。 八、 關於領有證書之外國人及華僑醫師執業許可、從事臨床教學與進修相關事項。 九、 關於人才羅致困難科別醫師培育相關事項。 十、 關於公費醫師培育分發業務事項。 十一、 關於醫事人員資格查證等相關事項。 十二、 其他有關醫事人力管理事項。
第六科(生醫科技及器官捐贈)
一、 關於生醫科技法規研擬、修正及解釋事項。 二、 關於生醫科技之管理及督導事項。 三、 關於人體器官移植之策劃、督導及人體器官捐贈之宣導事項。 四、 關於危險性醫療儀器之審查及評估事項。 五、 關於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之管理事項。 六、 關於醫事檢驗、放射機構品質提升相關管理事項。 七、 關於推動醫療服務國際化相關事項。 八、 關於安寧緩和醫療管理事項。 九、 其他有關生醫科技相關事項。
6.如果愷他命(Ketamine)來源為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則其通報、預警及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