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梁史劉凝之,為人認所著履,即予之。此人後得所失履,送還,不肯復取。又沈麟士,亦為鄰人認所著履,沈
麟士笑曰:「是卿履耶?」即予之。鄰人得所失履,送還;麟士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此雖小事,然處世
當如麟士,不當如凝之也。
根據文意,作者認為麟士優於凝之,最可能的原因是什麼?
(A)不念舊惡
(B)不計得失
(C)忍人之所不能忍
(D)視財貨為身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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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2), B(124), C(22), D(66), E(0) #1868262
統計: A(122), B(124), C(22), D(66), E(0) #1868262
詳解 (共 3 筆)
#2989950
| 此人後得所失履,送還,不肯復取。 後來,這個人找到自己丟失的鞋子,就把錯認的鞋子送還,可是劉凝之卻不肯收回。 |
| 又沈麟士,亦為鄰人認所著履,沈 麟士笑曰:「是卿履耶?」即予之。 沈麟士也被鄰人誤認自己所穿的鞋子,沈麟士笑著說:「這真是你的鞋嗎?」便把鞋子給他了。 |
| 鄰人得所失履,送還;麟士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 後來鄰人找到自己的鞋子,立即把沈麟士的鞋子送還。沈麟士說:「這不是你的鞋嗎?」笑了一笑,就把鞋子收下來。 |
| 此雖小事,然處世 當如麟士,不當如凝之也。 這雖然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我們待人處世,應該學沈麟士有容人之量,不應該像劉凝之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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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4373
不念舊惡:不計較對方以往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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