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最惠國待遇原則?
答: 最惠國待遇原則即一般所稱之不歧視、無差別待遇原則,任一會員對任何國家(不限會員)之貿易相關措施,必須立即且無條件適用於所有會員,不得對會員有較不利之歧視性待遇。此為「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為擴大貿易目標所定出之第一條原則,亦是達成WTO宗旨的最大支柱
資料來源:https://www.coa.gov.tw/ws.php?id=972#6
甲國與 乙國協商關稅稅率為 4%,甲國與丙國協商關稅稅率為 3%,依據「最惠國待遇原則」 甲國應給予乙國、丙國相同的 3%稅率。
同一時間,乙國對丙國的腳踏車關稅降為2%,丙國對乙國的腳踏車關稅調整為5%
--這句是混淆視聽的~
6.甲、乙、丙三國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後,啟動的雙邊貿易協定如下:甲國..-阿摩線上測驗